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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南岸区首届青年形象大赛
决赛阶段的通知 |
为进一步体现南岸区首届“青年形象大赛”的群众参与性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让社会各界群众参与评选工作,根据《南岸区首届“青年形象大赛”决赛规则》的规定,决定开展群众投票工作。现将群众投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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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群众投票形式 |
| 群众投票以手机、小灵通短信投票方式进行。 |
| 二、群众投票分值比例 |
群众投票结果以30%的权重计入冠、亚、季军候选人的总得分数。
群众投票票数最高的选手被评为最佳人气奖。 |
| 三、群众投票时间 |
| 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5月22日 |
| 四、群众短信投票具体方式 |
每一位候选人对应一个英文字母短信代码。编写ZT加候选人代码成一条短信后,发送至10620637。 例如:当您为代码是A、B的两位候选人投票时,请编辑短信:ZTAB(无空格或其他间隔标点符号)后,移动、联通、 电信小灵通手机用户均发送至10620637进行投票,信息费1.0元/条(不含通讯费)。 注意事项: 1.每条短信中必须包含2至5个英文字母代码,即每次必须选择2-5个候选人,少于2个或多于5个代码均为无效票; 2.同一条短信中,同一个候选人的代码不能出现两次,否则为无效票; 3.无对应候选人代码的投票为无效票; 4.每一手机投票上限为30条,超过为无效票。 5.短信投票技术问询电话:622196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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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南岸区首届青年形象大赛组委会
2008年5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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